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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关于开展深圳大学三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深圳大学三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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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我校与三星集团续签的三星奖学金协议,现开展“深圳大学三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学院按下列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对象及分布 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共15人; 2.本奖学金的奖励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和文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占70%,文科占30%。 3.各学院指标分配如下: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1人,物理科学学院1人,化学与化工学院1人,材料学院1人,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1人,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1人,信息工程学院2人,经济学院1人,管理学院1人,法学院1人。 研究生部4人(上述理工学院及光电子工程学院)。
三、奖励金额 1.硕士生:每人奖金 7,000元/年 2.本科生:每人奖金 5,000元/年
四、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学业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等相关资料递交本人所在学院。 2. 各院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筛选,评出获奖学生,并在学生的申请表上院系评审意见一栏中填写详细意见,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学生处。
五、报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学院于2006年12月12日上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资料及汇总表交学生处助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中座620-10郑老师), 并将电子版以挂号形式发至学生处。
学 生 处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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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30 20:55:2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