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律文化节开幕式
法学院·2006-12-4 14:30:00
深圳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开幕式 模拟法庭法耀金秋,律动青春,和谐深大,法制校园一.开幕式启动仪式二.模拟法庭上海星河宾馆赔偿纠纷案案情介绍:九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年仅二十三岁的深圳市翰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晓雯赴沪参加药品交流会,入住上海星河宾馆客房。当日下午四点四十分左右,蒋被罪犯宋刚杀害于客房内,被劫财物三万余元。罪犯于当日下午二点左右进入星河宾馆,四点五十二分离开。在此期间,宾馆未对宋进行访客登记,亦未注意其行迹。为此,被害人的父母蒋明、张霞以星河宾馆管理工作上有的过失给犯罪分子的作案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由诉诸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请求判令星河宾馆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十六万余元、精神损失五十万元,并向其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蒋晓雯虽死在银河宾馆里,但毕竟是与被告星河宾馆毫无关系的犯罪分子宋刚所杀害。原告究竟有什么法律依据要求星河宾馆承担经济赔偿合精神赔偿的法律责任呢?国内司法实践从来没有这类民事赔偿先例!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没有颁布之前,在对有关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还没有作出说明之前,“上海星河宾馆案件”将何去何从?在法理和情理之间法官将作出如何选择?……想了解更精彩的内容,请关注深圳大学第三节法律文化节开幕式暨模拟法庭!时间:2006年12月4日(星期一)晚7:00地点:国际会议厅深圳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内容: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名人名师讲座,辩论邀请赛,法律知识图片展……活动多多,精彩纷呈!深圳大学第三届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时间:2006年12月4日--2006年12月15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本文更新于2006-12-4 14:30:00)
模拟法庭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