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深圳大学爱心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2006-12-7 10:45:00
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我校与韩国爱心会签订的"深圳大学爱心奖学金"协议,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学年深圳大学爱心奖学金评选活动。
一、申请资格:
1、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或患残疾、慢性病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1000元人民币。
三、获奖人数及分布:
获奖人数共100人。现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分配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在限额内等额推荐。各学院名额如下:
师范学院: 4名 化学与化工学院: 2名
文学院: 5名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3名
外国语学院: 7名 信息工程学院: 10名
传播学院: 3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名
经济学院: 16名 土木工程学院: 4名
管理学院: 11名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4名
法学院: 8名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3名
艺术学院: 4名 生命科学院: 3名
物理科学学院: 1名 高尔夫学院: 1名
材料学院: 1名 研究生部: 8名
四、评选办法:
1、由学生本人填报申请表(见附件),并详细填写"申请理由"一栏(见附件)。
2、各学院根据本院学生申请情况,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筛选,评出获助学生,并在学生的申请表上学院意见一栏中填写详细意见,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五、学院须提交的材料:
1、《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疾病证明
3、学生2005-2006学年度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
并将第4项表格的电子文档以挂号形式发至学生处。
六、报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处(办公楼620-10)。逾期不报将作放弃处理,其名额转给其他学院。
附件: 1.《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申请表》
2.《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处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下载:
·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申请表.doc
·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爱心奖学金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