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深圳大学永新能源助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2006-12-7 11:47:00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鼓励深圳大学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特区建设的优秀人才。北美永新能源有限公司从今年开始在我校设立"永新能源助学金",根据我校与其签订的协议,现开展本学年深圳大学"永新能源助学金"评选活动。现请学院根据下列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一、资助人数和金额:
全校50人,每人每年2000元。
二、资助范围及名单分配:
在校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按照各学院学生总人数分布比例,名额分配如下:
研究生部 4人 物理科学学院 1人
师范学院 2人 化学与化工学院 1人
文学院 2人 材料学院 1人
外国语学院 3人 信息工程学院 5人
传播学院 2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人
经济学院 8人 土木工程学院 2人
管理学院 6人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2人
法学院 4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1人
艺术设计学院 2人 生命科学学院 1人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人 高尔夫学院 1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永新能源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学年度学业成绩单、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学院公章)等相关资料递交本人所在学院。
2、各院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筛选,评出获助学生,并在学生的申请表上学院意见一栏中填写详细意见,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处。
五、报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学院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资料及汇总表交学生处助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中座620-10 ),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挂号形式发至学生处。
学 生 处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下载:
·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永新能源助学金申请表.doc
·深圳大学2006-2007学年度永新能源助学金名单统计表.xls